通知公告

“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6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报通知

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6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报指南


一、设立宗旨

充分发挥本实验室的良好科研条件,活跃本实验室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的气氛更好地开展与国外同行的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开展前沿性或解决重大技术问题的研究,培养学科的创新思维及其新生长点,增强本实验室的科研能力及吸引和培育优秀的青年专业人才参与本实验室的科研工作,现根据实验室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近期工作计划,发布2026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二、实验室情况介绍

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依托南开大学的国家环境科学重点学科。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于1998年。其前身环境科学系(1983年建系)是我国综合性大学中最早成立的环境科学系之一。学院2000年首批成为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单位,并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于20071214日经教育部批准在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建设,为期两年,现有人员63人。重点实验室研究内容涉及污染物在水、土环境中的形成过程、生态毒理学机制以及水、土环境基准方面的基础研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可为我国水、土环境污染控制和水、土生态容量总量控制提供科学依据,保证我国国家层面上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的迫切需求与此同时,进一步提升了我国环境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影响力。

本重点实验室拥有先进的仪器设备,包括:高分辨液质联用仪、气相/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场发射透射电子显微镜、原子力显微镜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激光红外成像系统液相色谱、气相色谱、连续光源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红外光谱仪、总有机碳分析仪、离子色谱分析仪全自动元素分析仪实时荧光定量PCR、酶标仪、发光菌毒性测试仪、凝胶成像分析系统、流式细胞仪、同步热分析仪等大中型测试仪器数十台,总价值超过千万元。

三、资助重点

围绕环境科学发展的主题,发挥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优势,结合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重点实验室建设内容及实验室的研究方向,本期重点资助以下三个领域:

1水、土环境多介质中污染物的赋存与转化

针对新污染物不断涌现、污染特征亟待揭示的现状,开发水、土环境介质中新污染物特别是未定标污染物的分析方法,研究其在水、土环境多介质中的存在水平、状态和迁移转化过程与机制。

2污染物的人体暴露与健康风险、生态毒理学及环境基准研究

针对新污染物的广泛人体暴露和未知健康风险,开展其人体暴露及环境流行病学研究研究水、土环境复合污染体系引发的生态毒理学效应特征与基本过程,从分子、细胞、个体、种群、群落等多层次揭示风险效应的形成机制开展重点新污染物的环境基准研究。

3环境监测与环境修复技术研究

针对不同类型污染物,研发快速筛查技术、在线监测技术、生态分析评估技术等新型环境监测评价技术;针对我国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土壤污染物,研发污染土壤、地下水的原位/异位修复技术,阐释技术原理和调控机制技术应用类研究的课题成员中需包含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

四、资助范围与条件

1申请的课题符合上述所描述的研究方向。

2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优先资助博士毕业五年内的青年学者申报;本学院职工不可申报本开放课题。

3一般情况下,每个课题2年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须经双方协商后方可延长。

4重点实验室对收到的申请进行评审后择优公布立项课题。

5立项课题在结题时,根据成果产出情况予以经费支持

6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及已在研的基金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已获得资助者原则上不可再次申请。

五、申请程序及申报时间

1申请人根据实验室开放基金的重点资助方向,填写“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项目计划模板见重点实验室官网)发送电子版计划书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

2、开放基金课题按“公正合理,择优支持”的原则,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和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进行评审,并确定资助项目。

3申报阶段的计划书不需要单位盖章

4、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本实验室邮箱:

Email: cuiyx@nankai.edu.cn

5、申请截至时间为2026531日。

六、有关开放基金课题的几点说明

1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执行时间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

2、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人须与重点实验室签订项目合同,并由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申请人需严格执行合同规定,合同内容可由重点实验室网站查询。

3、 获准立项的课题应按实验室要求向实验室通报课题进展情况一般每年不超过1次),课题结束后,按课题要求提交相关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和学术成果附件

4、立项并资助课题最终提交的成果的形式主要为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用于结题的学术论文,须注明“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funded by Key Laboratory of Pollution Processes and Environmental Criteria (Nankai University), Ministry of Education)”;且本实验室至少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第二署名单位用于结题的发明专利的参加单位和完成人需包含本重点实验室及其固定成员。

5其它成果的归属和管理办法按“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E-mail: cuiyx@nankai.edu.cn

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2026年申请书-模板.doc

         环境污染过程与基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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