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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通知

时间:2021-09-18浏览:1079

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通知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负责人:

根据《市教委关于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的通知》(津教科函〔2020〕39号)等文件的要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含人工智能专项)完成后需要进行项目验收,并将研究经费拨至项目承担人。请各项目负责人提交《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学院审批登记表》和成果材料附件,由学院组织专家并成立“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对研究项目进行验收,并在结项报告中填写评审意见。要求如下:

1.《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是项目完成情况和评价的重要依据。结项报告书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2. 《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的内容应与《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含人工智能专项)的有关内容一致。

3.“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应与天津市教委下达的《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表》一致。

4. 成果材料是指完成《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的预期成果,并提交佐证材料。成果发表需挂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公示为准,项目名称英文版为:Tianjin Research Innovation Project for Postgraduate Students)。成果为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第一作者,或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项目负责人为第二作者。在期刊上发表论文,已确定发表但尚未刊出的,须提交出版单位确认公函(内容包括发表日期或卷、期)及论文清样(或论文文本),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认定。成果为应用性研究成果的,具体标准由有关学院认定。

5. 流程

1)提交结项报告书和登记表

项目完成结项工作后,项目负责人提交《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学院审批登记表和成果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至教学办公室B221孙妍老师。

2)组织结项答辩

由教学办公室组织项目负责人结项答辩,请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好答辩PPT。时间另行通知。

(3)经费报销

顺利结项后,由项目负责人携带报销票据找孙妍老师进行报销。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经费从本学院“双一流”建设经费中划拨,项目经费的报销在“双一流”经费允许的范围内;在财务系统中申报后,打印报账单,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314)。

以上经费报销按照南开大学财务处的有关规定办理。

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doc

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学院审批登记表.docx

附件2:2020年度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