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分专业实施办法(2018级最终版)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从2017年开始实行招生改革,本科生按专业大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招生,经过一年的专业基础课学习后,再分为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和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三个专业继续培养。为使分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新的招生模式和培养模式成功运转,现参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分专业原则及办法:
一、 分专业工作的基本原则
1、 领导、组织原则。成立由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和以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院长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全体本科生的分专业工作。分专业工作同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
2、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分专业工作将遵循程序公开、信息公开、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的原则展开。
3、 先报志愿优先原则。分专业工作将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首先考虑学生的第一志愿。若因专业规模限制等原因没能满足第一志愿的,考虑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4、 学习成绩优先原则。在同一次序志愿下,根据学生第一学期ABC必修课平均学分绩排名,确定录取顺序。
5、 专业规模适度原则。分专业工作进行之前,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分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各专业师资队伍、教学资源等情况确定每个专业录取学生的规模。(环境科学专业不低于40人、环境工程专业不低于35人、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不低于20人)
二、 分专业工作的实施程序与办法
1、 专业介绍。学院统一安排各专业教师在分专业工作进行之前通过讲座、咨询等形式,向全体学生介绍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就业前景等,引导学生合理填报志愿。
2、 学生预报专业志愿。第二学期中旬开始,组织全体学生填写“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自选专业申请表”。
3、 分专业领导小组根据预报情况,确定各专业应录取学生的数量。
4、 向全体学生公布各专业应录取学生人数,公布全体学生的平均学分绩。
5、 学生正式填报专业志愿。学生需写明自己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
6、 由分专业领导小组根据正式志愿填报情况,研究确定各专业录取学生名单,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审定。
7、 正式公布各专业录取学生名单,大二分为三个专业。
三、 附则
1、 各专业本科生在免试推荐研究生及各类评奖工作中享受同等待遇。
2、 本办法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分专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4月1日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分专业领导小组:
孙红文 鞠美庭 马丽娇 展思辉 丛培芳 王玉秋 于宏兵 李洪远 王兰 郭晓燕 王军锋 周启星 祝凌燕 冯银厂 朱琳 周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