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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选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07浏览:709

    根据天津市科协《关于开展第二批“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选评选工作的通知》(津科协〔2018〕44号),我校共有8个推荐名额,现面向全校理工科单位征集报名意向。
    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选候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良好的科研潜质。
(二)年龄在32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的全职在天津地区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女性或医学临床领域的年龄可延至34岁(1984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工程技术应用、成果推广转化等工作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作为托举人选候选人。
(四)应有不少于3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推荐,其中1名须作为培养导师在培养期内承担指导责任。
(五)对已经入选国家和我市人才项目(针对博士后的支持项目除外)并获得资金资助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一般不作为托举人选候选人。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附件1: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选情况简表”和“附件2: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上交电子版,附件2请各学院排序汇总后提交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
    电子版材料请于6月11日前发送至sunbin@nankai.edu.cn,纸质版汇总表6月12日前交至津南西业务楼403或八里台服务楼225。
    待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后,再另行通知被推荐老师填写最终申报材料。
关于开展第二批“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选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