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转专业接收计划及细则(2017年)
一、接收计划:接收专业 | 接收年级 | 接收转入人数 | 接收转入基本条件 | 备注 |
环境科学 | 2016级 | 10人 | ABC类课程要求全部及格 | |
环境工程 | 2016级 | 10人 | ABC类课程要求全部及格 | |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 2016级 | 10人 | ABC类课程要求全部及格 |
(一)本院2015级学生转出条件及转出选拔方式
1.按照2015级申请学生的ABCD课程平均学分绩进行专业排序,学院同意专业排名前15%的学生转出。
2.特殊情况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专门会议讨论确定。
其他相关要求,按照当年学校通知为准。
(二)本院转入条件及转入选拔方式
1.转入条件:只接收2016级本科生,ABC类课程要求全部及格。
2.转入选拔方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以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决定是否同意转入。综合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百分制),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是开卷考试,考核学生对有关环境方面知识的认识和了解;面试是了解学生个人情况,考查是否适合转入我院。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申请学生,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专业接收转入人数确定。
本细则解释权归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3月31日
2017年3月31日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转专业接收计划及细则(2017年) |
公示期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