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学者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召开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2017-01-03

2016年11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举办的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举行。来自全国人大、中国工程院、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江苏省、山东省、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南开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天津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多名著名高校的教授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我校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徐鹤应邀参加本次研讨,并被聘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首批客座研究员。
本次研讨会分为上午的主题报告和下午的理论研讨。上午的主题报告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王旭光副庭长主持。孟伟院士、吕忠梅教授、孙佑海教授分别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问题与建议》、《环境与健康的风险规制——以环境保护法为视角》、《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当前的问题与进路》等主题分享了其观点和我国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和解决办法。下午的理论研讨分为两个单元。我校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徐鹤在第一单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估理论与实务”作了主题演讲——《环境评价与环境损害的经济估值》。
本次研讨会针对环境损害及环境污染问题做出了深入的研究与探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将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以“国家亟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为宗旨,以“决策咨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四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根本任务,以党和国家环境司法理论重大决策咨询为导向,以服务重点区域环境资源审判为依托,开展前瞻性、基础性和应用基础性研究。通过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引领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和制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