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开题通知
一、开题的一般程序
确定论文开题、完成《开题报告》、举行开题答辩会、提交书面材料
二、开题的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作为综合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应该是在所研究的学科领域或专门技术上作出一定创造性贡献的科研成果。其开题应对科技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并在本学科内有一定深度和较高学术水平。
2.书面开题报告主要内容是:课题来源;该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状况和博士生本人完成这一课题的已具备的基本条件;论文预期目标及主要的创新点;拟采用的研究方案及方法、手段、试验条件;可能遇到的问题、困难及解决的办法、措施。
3. 开题需举行开题报告会并由学生进行口头报告。由博士生指导小组或博士生所在的专业、学科点组织五名以上高水平的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博士生应向博士生指导小组或评审小组作全面的开题报告,博士生指导小组或评审小组对开题报告进行认真评审后,填写具体评审意见。
4.开题报告通过后不得随意改题。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需由博士生本人写出书面报告,经导师和博士生指导小组、专业、学科点及学院(系、所)签署意见批准后,留存学院(系、所)备案。该生应及时重作开题报告。
三、开题答辩会的组织者
博士生开题答辩会由各导师具体负责。
四、时间安排
1.完成开题答辩会:博士第二学期末9月1日前。
2.提交纸质版材料:博士第三学期初9月10日前,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开题报告原文纸质版给B221孙妍老师(反正面打印,在左侧中间用订书钉装订成一册)
五、附件说明
1.开题报告会前三天需将附件3《博士开题报告会公告模板》粘贴到学院楼一楼公告栏。开题答辩应公开进行,涉及保密请提前提交说明材料;
2.附件2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请详细阅读此表中的“说明”部分并按要求填写。提交此表时,“评审小组对开题报告的意见”须填写完整,签字必须为手写。
六、关于延期开题的说明
如不能在截止时间前开题,请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4)并经导师签字后,提交学院教学办登记留档。提交延期申请后,应尽快组织开题答辩,提交纸质版《开题评审表》。应学校要求,开题需要在中期考核之前完成。为保证论文质量,开题后一年内不得申请毕业答辩。